外籍人才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4·13”以來,在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委支持下,我省陸續(xù)推出系列政策措施,在政策體系、事業(yè)平臺、營商環(huán)境等方面加大推進力度,努力搭建讓外籍人才各盡其用、各展其才的舞臺,熱忱歡迎各類外籍人才來瓊創(chuàng)新創(chuàng)業(yè)和工作,讓外籍人才共享中國發(fā)展機遇,同創(chuàng)海南美好未來。
為方便外籍人才了解我省系列服務保障政策,享受相應的優(yōu)惠政策待遇,得到相應的優(yōu)質服務保障,提高在海南工作生活的便利度、舒適度、滿意度,省委人才發(fā)展局匯總編制了外籍人才服務保障系列政策問答,希望能夠幫助到有志于來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生活的外籍人才。
個人所得稅
1. 海南自由貿易港現階段外籍人才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具體政策是什么?
答:《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總體方案》明確:2025年前,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的部分,予以免征;2035年前,對一個納稅年度內在海南自由貿易港累計居住滿183天的個人,其取得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范圍內的綜合所得和經營所得,按照3%、10%、15%三檔超額累進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根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海南自由貿易港高端緊缺人才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20﹞32號)精神,現階段執(zhí)行2025年前的有關人才個人所得稅收政策,即對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15%的部分,予以免征。
2. 能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的外籍高端人才標準是什么?
答:1.與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yè)或單位簽訂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
2.有關收入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
3.符合下列條件之一:一是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所認定的高層次人才;二是一個納稅年度在海南自由貿易港收入達到3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才。
3. 體現外籍人士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的證明材料有哪些?
無法繳納社會保險的境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須提供與海南自由貿易港注冊并實質性運營的企業(yè)或單位簽訂的1年期以上勞動合同或聘用協(xié)議等勞動關系證明材料,有關收入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
4.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享受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時需不需要先進行認定?
答:不需要重復認定。相關部門會根據高層次人才認定、個人所得稅申報等方面所掌握的人才信息,對符合條件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進行確認,并會采用信件或短信的形式點對點通知人才本人可以享受稅收優(yōu)惠。
5. 簡單來說,2025年前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需要什么條件?
答:需要三個條件:一是在海南自由貿易港工作;二是屬于外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名單清單中的人才;三是個人所得稅實際稅負超過15%。
6. 享受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政策的個人所得具體包括哪些部分?
答:具體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綜合所得、經營所得以及經海南省各級人才管理部門認定的外籍人才補貼性所得。
7. 綜合所得具體包括哪些?
答:具體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工資薪金、勞務報酬、稿酬、特許使用費四項所得。
8. 經營所得具體包括哪些?
答:具體包括來源于海南自由貿易港的個人、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合伙企業(yè)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取得的所得。
9. 2025年前外籍人才綜合所得享受實際稅負超過15%部分免征優(yōu)惠,年收入大概是多少?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答:應納稅所得額約31.9萬元人民幣,由于應納稅所得額是年度收入作了年度費用、五險一金、專項附加等相關扣除之后的數額,扣除前年度收入約42.5萬元人民幣。
10. 2025年前外籍人才經營所得享受實際稅負超過15%部分免征優(yōu)惠,年收入大概是多少?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答:應納稅所得額約21萬元人民幣。由于經營主體性質不同、行業(yè)領域不同,成本、費用與損失等扣除項測算標準也都不同,所以收入要針對不同情況具體分析。
11. 是否外籍人才收入越高、稅收優(yōu)惠力度越大?能否舉個例子?
答:是的。比如,某高管如果年度綜合所得稅前收入為100萬元人民幣,自貿港前約應繳稅19.4萬元,自貿港后約應繳稅12萬元,少繳7.4萬元;如果年度綜合所得稅前收入為200萬元,自貿港前約應繳稅62.8萬元,自貿港后約應繳稅27萬元,少繳35.8萬元。如果收入更高,這個優(yōu)惠力度更大。
12. 海南自由貿易港外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享受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時程序是什么?
答:稅務機關根據外籍人才管理部門提供的外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名單清單,根據姓名、證件號等信息在自然人稅收管理系統(tǒng)中進行比對操作,符合條件的外籍居民個人在次年匯算清繳期間內享受優(yōu)惠,符合條件的外籍非居民個人在申請退稅時予以退稅。
13. 海南自由貿易港人才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是“先征后返”嗎?需要外籍人才怎樣配合?
答:是的,外籍居民個人先按現行稅率預扣預繳,匯算清繳時再享優(yōu)惠,外籍非居民個人先按現行稅率扣繳申報,申請退稅時再予以退稅。原則上前期不需要外籍人才本人做什么,次年如外籍居民個人專項附加等相關扣除(如子女教育、住房租金)有變化的,需登錄個人所得稅APP對個人有關事項進行變更。
14. 外籍人才回國后會不會被重復征稅?
答:境外所得稅收抵免是國際慣例,在我國對外簽訂的稅收協(xié)定(安排)中都有消除雙重征稅的專門條款。例如,根據我國和新加坡關于對所得避免雙重征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xié)定,新加坡居民從我國取得的所得已在我國交納的稅款,可以在該居民新加坡所得的應交稅款中予以抵免。具體計算抵免的方法,按照各國(地區(qū))的稅法規(guī)定執(zhí)行,但抵免的稅額一般不超過該居民境外所得依照本國稅法規(guī)定計算的應納稅額。
15. 這一政策什么時候實施?今年能享受到個人所得稅優(yōu)惠嗎?
答:該項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執(zhí)行,符合條件的外籍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今年所繳個人所得稅能享受到優(yōu)惠。
16. 2035年前海南自由貿易港人員享受15%稅率優(yōu)惠,年收入大概是多少?應納稅所得額是多少?
答:若簡單以現行稅收制度、測算基數等計算,綜合所得年度收入約25萬元、應納稅所得額14.4萬元以上的外籍人員,都能享受15%的稅率。
17. 2035年前海南自由貿易港一般外籍個人能享受15%的稅率優(yōu)惠嗎?
答:可以,2035年前享受的對象不再局限于人才,只要符合條件的外籍個人,都按最高15%的稅率繳納個人所得稅。
18. 如果遇到上述政策問答無法解決的問題,能否尋求幫助?
答:可以。我們將從解決實際問題入手,著力打造便捷性強、舒適度高的宜居宜業(yè)人才發(fā)展環(huán)境,為人才提供一對一的幫助。
19. 請?zhí)峁┛蓪で髱椭块T的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
答:省政府政務服務中心(省人才服務中心)國際人才服務處
地址:海口市美蘭區(qū)五指山南路3號;
聯(lián)系電話:0898-66752521、66501217、65358704、65379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