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四川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 日前,經四川省委批準,省紀委監(jiān)委對眉山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廖小寧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廖小寧理想信念坍塌,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違規(guī)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旅游活動;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財迷心竅,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和消費卡,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其親屬謀取利益;私欲膨脹,甘于被“圍獵”,將權力淪為謀取利益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長期利用職務便利在土地置換、政府債券承銷、貸款擔保、款項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收受財物,數(shù)額特別巨大。
廖小寧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jù)《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四川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廖小寧開除黨籍處分;由四川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
(四川省紀委監(jiān)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