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新民,男,漢族,1951年11月生,河南省駐馬店市汝南縣羅店鄉(xiāng)雙廟村人,中央黨校研究生學歷,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1971年參加工作。
1971.02-1972.03,駐馬店內衣廠工作; 1972.04-1975.08,鄭州大學數(shù)學系學習,畢業(yè)后回原廠工作; 1975.09-1984.04,駐馬店工交辦、計委辦事員; 1984.05-1987.12,河南省計經(jīng)委經(jīng)濟政策研究副主任; 1988.01-1993.04,河南省政府辦公廳秘書處處長、辦公廳副主任; 1993.05-1997.03,河南省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成員; 1997.04-1997.12,鶴壁市委副書記、代市長; 1997.12-1998.03,鶴壁市委副書記、市長; 1998.03-2003.01,鶴壁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軍分區(qū)黨委第一書記; 2003.01-2006.01,河南省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5.12-2006.01,河南省委常委、副省長、黨組成員; 2006.01-2011.10,河南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書記; 2011.10.30不再擔任中共河南省委委員、常委。 2012年1月13日,在河南省第十一屆人大五次會議第四次大會上補選為河南省十一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九屆全國人大代表、黨的十六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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