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qū)前民航處處長林光宇涉嫌內幕交易,27日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5個月并罰款5萬港元,獲緩刑2年。
林光宇當日下午到東區(qū)裁判法院聽判決。他涉利用內幕消息購入香港飛機工程公司(港機工程)股份,獲利近8萬港元。
身為港機工程非執(zhí)行董事的林光宇聲稱犯案時飲醉酒不清醒,開董事會前購入港機工程股票。但裁判官質疑他飲醉后,仍能由中環(huán)自行走到金鐘,并利用電腦進行復雜的操作,故認為當時他并無受酒精影響。
案情指,林光宇于2010年6月4日獲悉太古集團將于同年6月7日收購由國泰航空公司持有的港機工程股份后,約40分鐘后便上網買入4000股港機股份。
現年68歲的林光宇,1962年加入民航處,擔任航空交通控制助理員,由基層做起,至1998年升任民航處處長。
林光宇于2004年退休,在民航處服務了4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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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韓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