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管理干部任前公示公告
姓 名 |
性別 |
民族 |
籍貫 |
出生
年月 |
學歷 |
學位或專業(yè)技術職務 |
政治
面貌 |
現(xiàn)任職務 |
擬任職務 |
印宇鷹 |
男 |
漢 |
湖南沅陵 |
1970.11 |
中央黨校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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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黨員 |
懷化市鶴城區(qū)委副書記、區(qū)人民政府區(qū)長 |
任通道侗族自治縣委書記 |
陳 健 |
男 |
漢 |
湖南澧縣 |
1956.08 |
中央黨校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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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黨員 |
省紀委常委、省監(jiān)察廳副廳長 |
任省紀委(省監(jiān)察廳)正廳級干部(省效能辦、優(yōu)化辦主任高配) |
成定明 |
男 |
漢 |
湖南湘鄉(xiāng) |
1955.09 |
中央黨校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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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黨員 |
省紀委紀檢監(jiān)察二室主任(副廳長級) |
任省紀委正廳級紀檢員、省監(jiān)察廳正廳級監(jiān)察專員 |
高飛躍 |
男 |
漢 |
湖南南縣 |
1959.06 |
在職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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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黨員 |
省委組織部副廳級干部(省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省委遠教辦]主任) |
任省高級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黨組成員 |
莊 超 |
男 |
漢 |
廣東汕頭 |
1958.09 |
大學 |
工學學士 |
中共
黨員 |
省委組織部副巡視員 |
任省委組織部部務委員 |
張宏益 |
男 |
漢 |
湖南石門 |
1962.11 |
在職研究生 |
管理學碩士 |
中共
黨員 |
省委組織部干部四處處長 |
任省委組織部副巡視員 |
卞 鷹 |
男 |
漢 |
湖南望城 |
1962.09 |
中央黨校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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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黨員 |
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
任省委巡視工作辦公室主任 |
劉澤友 |
男 |
漢 |
湖南
新邵 |
1966.11 |
在職研究生 |
法學博士 |
中共
黨員 |
張家界市副廳級干部、永定區(qū)委書記 |
任省信訪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
周松柏 |
男 |
漢 |
湖南益陽 |
1965.11 |
在職研究生 |
管理學碩士 |
中共
黨員 |
省委組織部干部五處處長 |
任省產(chǎn)業(yè)技術協(xié)同創(chuàng)新研究院專職副院長 |
蔣秋桃 |
女 |
漢 |
湖南新寧 |
1966.07 |
在職研究生 |
醫(yī)學碩士
研究員 |
農(nóng)工黨 |
省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局政策法規(guī)處處長 |
任農(nóng)工黨省委機關副廳級干部(專職副主委) |
曾 勝 |
男 |
漢 |
湖南邵陽 |
1973.07 |
研究生 |
工學博士 |
中共
黨員 |
長沙理工大學校長助理、研究生部主任 |
任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總工程師、黨組成員 |
何星球 |
男 |
漢 |
湖南漢壽 |
1955.07 |
中央黨校大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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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
黨員 |
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行業(yè)安全監(jiān)督管理處(職業(yè)安全健康監(jiān)督管理處)處長 |
任省安全生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局副巡視員 |
王紅舟 |
男 |
漢 |
湖南長沙 |
1966.11 |
在職研究生 |
工商管理碩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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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副總裁,方正資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常務副總裁,方正證券董事 |
任湖南財信投資控股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 |
周志中 |
男 |
漢 |
湖南婁底 |
1963.06 |
在職研究生 |
工學博士
教授級
高級工程師 |
中共
黨員 |
湖南湘江航運建設開發(fā)有限公司(湖南省湘江航運建設管理局)董事長、總經(jīng)理(局長)、黨委副書記 |
任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 |
蔣鵬飛 |
男 |
漢 |
湖南湘陰 |
1964.02 |
在職大學 |
研究員級
高級工程師 |
中共
黨員 |
省交通運輸廳基本建設處處長 |
任省水運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總經(jīng)理 |
卜建才 |
男 |
漢 |
湖南
益陽 |
1964.11 |
在職大學 |
經(jīng)濟學碩士 |
中共
黨員 |
省委辦公廳信息技術中心主任 |
任省委辦公廳副主任(省第七批援藏工作隊總領隊) |
為了加強對干部選拔工作的監(jiān)督,提高識別和任用干部的準確程度,現(xiàn)對省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的下列16名擬任職人選(提名人選或候選人人選)進行任前公示:
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反映和舉報擬任職人選(提名人選或候選人人選)思想作風、道德品質、工作能力、廉政勤政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舉報人可以通過信函、電話、網(wǎng)絡舉報或到受理舉報地當面舉報。為便于了解情況,請舉報人簽署或告知本人真實姓名和工作單位。所舉報的問題,必須真實、準確,內容盡量具體詳細,并盡可能提供有關調查核實線索。嚴禁借機造謠中傷,串聯(lián)誣告。舉報人將受到嚴格的保護。
受理舉報時間:2013年8月20日至2013年8月26日
受理舉報單位:湖南省委組織部干部監(jiān)督處、舉報中心
受理地點:省委大院一辦公樓
專用舉報電話:0731-12380
舉報網(wǎng)址:www.hn12380.gov.cn
郵政編碼:410011
中共湖南省委組織部
2013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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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尹彥宏)